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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人才10条”常见问题解答
日期:2025-07-11 浏览

1.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供岗补贴、租房补贴的申报条件是否有户籍限制?

答:没有户籍限制,满足申报条件即可。

2.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对申报人年龄有限制吗?

答:没有限制,满足条件均可申报。

3.南昌新“人才10条”适用人员包括哪些?

答:适用于2023年10月24日(含)起,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

4.系统识别的学历/技能等级与实际不符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上传相关材料申请人工审核。需上传的材料:军校全日制学历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技能人才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报告。

5.南昌新“人才10条”出台后,南昌“人才10条”政策还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新政策和老政策存在一段时期的并行,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进行审核和兑现,符合老政策依旧可以申报老政策。

6.提交申报后,能否自己主动取消?

答:未通过单位审核环节前可以主动取消。

7.补贴资金是直接打到本人银行卡吗?

答: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暨银行卡)。为确保补贴拨付成功,需提前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未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的群众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社保卡联名发卡银行网点进行激活。

8.非全日制学历是否能申报?

答:不可以,必须为全日制学历。

9.系统一直显示“支付中”或“支付失败”是什么原因?

答:可能是申报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未激活未开户;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时间在资金支付时间之后;金融账户冻结和暂停非柜面交易;金融账户为二类卡;银行拨款延迟滞后等原因。

10.系统上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和我现在卡号不一致,会不会打到原始卡上?

答:江西省社保卡是唯一的,系统会自动识别申报人当前社保账户名下绑定的社保卡,申报时请确认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并确认社保卡信息无误。(如系统拨付时显示拨付失败,且社保卡信息显示为原社保卡,可在办理新社保卡并确认开通金融账户功能后点击“更新社保账户信息”,系统会自动调取申报人当前社保卡信息并进行拨付;如系统显示支付成功,但未到账至新卡,请核实是否已经到账至老社保卡所关联的金融账户,可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取出)

11.社保卡遗失会影响发放吗?

答:将遗失的社保卡挂失并注销金融功能。重新申报社保卡并开通金融功能即可正常发放。

12.如何认定首次来昌并工作的时间?

答:按首次在昌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到账时间作为首次来昌并工作的时间。

13.怎么查询我的技能人才等级?

答: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中可以查询。

14.境外(含港澳台)学历能否享受南昌新“人才10条”政策?

答:可以享受,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论为依据。

15.个人缴纳社保,能否享受南昌新“人才10条”政策?

答:不可以,须在单位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同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16.以虚构劳动关系的方式骗取补贴,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代缴社保、虚构劳动关系、虚假购房、租房等欺骗方法,套取政府发放的补贴资金,涉嫌诈骗公私财物,经查实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17.哪些学历/技能等级可以申报南昌新“人才10条”生活补贴?

答: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

18.享受南昌新“人才10条”生活补贴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南昌新“人才10条”印发之日(即2023年10月24日)起,首次在昌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同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费,首次缴费实际到账时间为计算在昌参保缴费的起始时间。

19.我现在是本科毕业,工作之后再获得全日制硕士学历还能再申报生活补贴吗?

答:不可以,首先,申报人只能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若本科已申报,学历提升后无法再次享受;其次,申报人的学历以首次在昌缴纳社保前已取得的学历为准。

20.我是硕博连读研究生(有博士学历,无硕士学历),现申请博士层次补贴,但我无法提交硕士学历信息,该如何申请补贴?

答: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填写硕士学历信息时,选择境外硕士学历,提交学信网硕士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1.我是本科直博研究生(有博士学历,无硕士学历),现申请博士层次补贴,但我无法提交硕士学历信息,该如何申请补贴?

答:在填写硕士学历信息时,选择境外硕士学历,简单说明个人教育经历,并上传个人承诺佐证材料

22.我没有全日制本科学包括函授、成人高等教育等本科学历类型),但有全日制硕士学历,现申请硕士层次补贴,该如何申请补贴?

答:在填写本科学历信息时,需选择境外本科学历,简单说明个人教育经历,并上传个人承诺佐证材料

23.因我的姓名存在变更,当前姓名与学信网留存姓名信息不一致,填写学历相关编号信息时无法通过平台验证,该如何处理?

答:可在输入认证编号环节点击“曾用名”一栏,输入曾用名以及毕业证书编号进行查询认证

24.第一笔、第二笔生活补贴都需要主动申报吗?如果社保缴满12个月过程中更换多个工作单位,如何申报?

答:通常情况下,第一笔补贴和第二笔补贴都需主动申报,由系统审核通过后自动发放。如果12个月内更换多个工作单位,由当前社保缴纳单位负责审核。如邹某2024年1月—6月为A企业员工,6月-12月为B企业员工,邹某向当前缴纳社保的B企业提出生活补贴业务申报,B企业对个人信息审核确认后,推送申报。

25.若满足申报要求,但没有申报领取第一笔生活补贴,是否可以在缴满12个自然月后一次性全部领取?

答:不可以,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也需分两笔申报,每笔发放50%,需待第一笔补贴通过后才可以申报第二笔补贴。

26.提交申报后,若原单位一直不通过审核,后面自己换了新单位在新单位缴纳了社保,那这笔申报怎么处理?

答:若原单位在一定时间内未审核,则该申报会自动退回,申报人可在当前社保缴纳单位再次提交申报。

27.劳务派遣人员是向用人单位还是派遣单位提出申报?

答: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由申报人社保缴纳单位负责审核。

28.生活补贴是怎么发放的?

答:会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社保缴纳满6个自然月,经申报、审核通过后发放第一笔;社保缴纳满12个自然月,经再次申报、审核通过后发放第二笔。

29.单位一直不审核怎么办?

答:申报人可以与单位联系提醒尽快审核,系统也会向单位推送审核提醒。

30.因换工作社保缴费中断了两三个月,后续找到工作并累计缴满6/12个月社保能否申报生活补贴?

答:可以申报,只要首次参保时间在新政策要求内,累计缴纳满6个自然月或12个自然月均可申报补贴。

31.已有6/12个月社保缴费记录,为什么申报时还会提示“社保没有缴满6/12个月”?

答:可能为以下原因:

(1)社保缴纳后需要一定时间后才会到账,请确认社保缴费已实际到账后,再重新进入系统申报;

(2)6/12次缴费到账记录没有分别在6/12个不同的自然月;

(3)单月内未缴纳养老保险和同期工伤保险

(4)就读期间的社保缴纳情况不纳入审核范围。

32.已缴满6/12个月社保,为什么系统反馈“未满6/12个自然月”?

答:自然月是以申报人首次来昌参保登记时间开始计算的,申报生活补贴需距离首次在昌参保登记时间6/12个自然月的时间。例如首次来昌参保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2月1日视为一个自然月。

33.哪些人员可以申报南昌新“人才10条”租房补贴?

答:已按南昌新“人才10条”规定成功领取生活补贴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4.不同学历享受的租房补贴金额一样吗?

答:一样。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每人给予租房补贴1万元。

35.租房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报租房补贴时,需提供有效的商品房租赁备案登记凭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时间须在新政策印发之日起,承租人与申报人为同一人,申报时须处于租赁有效期内,且申报时间须距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时间起满3个自然月的时间系统将自动查询商品房租赁备案登记凭证信息,个人无需上传。

36.租房补贴是怎么发放的?

答:会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社保缴纳满6个自然月且成功领取第一笔生活补贴后申报,审核通过后发放第一笔补贴;社保缴纳满12个自然月且成功领取第二笔生活补贴后申报,审核通过后发放第二笔补贴。

37.申领租房补贴第二笔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领租房补贴第二笔须处于登记凭证租赁有效期内,且距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时间起满3个自然月的时间,同时还须距第一笔租房补贴通过时间起满3个自然月的时间。

38.满足申报要求,且已经办理了有效的商品房租赁备案登记凭证,但没有申领第一笔租房补贴,是否可以在满12个月后一次性申领两笔租房补贴

答:不可以,申领第一笔租房补贴时须距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时间起满3个自然月的时间,申领第二笔租房补贴时,须距第一笔租房补贴通过时间起满3个自然月的时间。

39.租住了无法办理商品房租赁备案登记的住房(房屋本身不符合性质/所在地区无法办理登记),导致无法申报租房补贴该怎么办?

答:若租住房屋不符合商品房租赁备案登记要求,可在租住符合要求的房屋后,再申报租房补贴。

40.未申报南昌新“人才10条”生活补贴的人员,可以先申报租房补贴吗?

答:不可以,需成功领取生活补贴后才可申报租房补贴。

41.购房补贴适用于哪些人员?

答:已按南昌新“人才10条”规定成功领取两笔生活补贴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2.购房补贴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答:全日制博士每人10万元,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每人6万元。

43.购房补贴对申报房屋的购买时间有要求吗?

答:有要求,购房时间需在南昌新“人才10条”政策印发之日后,即2023年10月24日(含)之后购买。

44.如何确定所购房屋是否为商品住房?

答:相关事宜可咨询南昌市住建局(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或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

45.申报购房补贴的房屋交易类型为“赠予”“继承”等非购买类型可以申报吗?

答:不可以,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的交易类型必须为“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交易类型必须为“买卖”或“购买”。

46.申报购房补贴的房屋购房时间如何确定?

答: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在南昌市住建局的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时间以不动产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47.怎样确定申报购房补贴的房为首套房?

答:申报人在南昌新“人才10条”印发之日起(含2023年10月24日)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为南昌“新人才10条”购房补贴政策中定义的“首套房”。

48.未申报过生活补贴,如果先购房再申报生活补贴,是否影响购房补贴的领取?

答:不影响,但需要成功领取两笔生活补贴后才可以申报购房补贴。

49.购房补贴可以用直系亲属名下的新购住房申报吗?

答:不可以,申报购房补贴的房屋须为申报人名下的商品住房,即房产证上房屋所有人有申报人的名字。

50.申领购房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无需提供材料,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需填写不动产权证号。

51.房屋为夫妻双方两人共同购买,双方都可以进行申报吗?

答:若房屋所有人为夫妻双方,则均可申报,但一人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52.申报供岗补贴需要企业符合什么条件?

答:企业须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且登记住所在南昌市行政辖区内。

53.驻昌企业可以以哪些人员为基础申报供岗补贴?

答:企业引进的人才已按新“人才10条”规定成功领取两笔生活补贴,且新“人才10条”印发之日起,企业已为引进的人才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12个月。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以作为驻昌企业申报供岗补贴的基础。

54.供岗补贴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全日制博士5000元/人、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3000元/人、全日制本科及技师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供岗补贴。

55.供岗补贴在哪里申报?

答:符合条件的驻昌企业通过江西省可信身份认证或CA认证用电脑登录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平台进行申报。